西双版纳:创新反腐败工作机制“一体化”重拳惩腐肃贪

发布时间:2014-09-29 12:54:5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把提高查办案件能力作为核心能力来抓,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领导,有效整合办案资源,积极探索推行查办案件一体化协同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3年,全州立案1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建立与案件查办单位横向一体化办案协同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发挥纪委在案件查办中的组织协调和主导作用,涉及大案要案都与检察院等办案机关的密切协作,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掌握案件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和第一手证据,指挥并把握案件推进的方向、进度。涉及职务犯罪的及时与检察院对接,完成犯罪证据快速有序的转换,协同推进案件办理,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纵向一体化办案协同机制,增强查办案件合力。整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将具有查办案件职能的信访室、案件检查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县市(乡镇)纪委力量统一调配,围绕各口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线索排查、初核、立案和案件查办,快速高效地突破案件,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形成整体合力。针对乡镇纪委书记身兼多职,发挥本职作用不明显;绝大多数乡镇纪委干部不熟悉查办案件工作;乡镇纪委干部交流快、流动性大,工作不能形成连续的局面等问题,我州探索实行乡镇纪委分片联合查办案件、案件查办乡立县审的工作机制,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进行资源整合,全州31个乡镇农场成立12个分片区办案组,由县市纪委派出人员进行指导办案、分片负责、综合调配、合理使用,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坑农害农等民生问题的案件。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定性准确恰当,我州严格执行查审分离的办案原则,要求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一律送县(市)纪委案审室审理,统一由县(市)纪委下达处分决定。通过分片办案和乡案县(市)审,集中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整合了基层办案资源,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复杂疑难问题进行及时、全面的调查治理,有效解决了部分县市纪委线索匮乏、人员紧缺等问题,消除了乡镇纪委的办案盲区。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办案协同机制,提高案件查办实效。州纪委强化对全州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以上级为主,加强对全州办案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格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制定统一的办案规范,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和执纪办案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对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的大案、窝案、串案和下级纪委查办阻力较大的案件,州纪委以常委包案、选派有经验的优秀办案人员充实到县市纪委办案一线等方式,直接参与案件的指挥和调查,有效改变了过去各县市纪委单兵作战,对政策依据把握不一致的问题,同时,还营造了强大的办案声势,有效地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2013年,州纪委初步核实违纪线索增长105%,立案增长46%,移送司法机关增长17%;3县(市)初步核实违纪线索增长93%,立案增长130%,移送司法机关增长180%。(刘杰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