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发布时间:2014-09-26 16:17:56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纪委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执纪监督方式,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机关作风的转变。

一是强化监督合力,增加督查频率。转变过去仅由纪检机关监督检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案件调查、监督检查。成立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组成的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督查小组,均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对重点项目、作风政风、办事效率、整治奢侈浪费等情况开展督查。每月开展暗访不低于4次,明查1—2次,督查情况每周报县大督查办,突出问题当天上报。聘请机关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政府特邀监察员、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专兼职督查员91人参与监督,全县各级各单位也相应建立督查组,明确督查内容和督查工作职能职责,按照“周周暗访、半月明查、月月通报”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建立运用机制。由以往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变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聚焦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行政机关移送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由过程推进变为倒查追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问责常态化。在督查工作中,创新采用“363”督查新模式,建立完善督查工作例会制、通报制、跟踪督查制、整改销号制、问责制,每次督查以《县委督查通报》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在泸西手机时讯、泸西之窗网站上开辟专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查,实行一改一销、不改不销。上半年,共开展现场督查和明察暗访16次,通报16期,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工作建议70余条。

三是强化执纪办案,营造高压态势。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兵、用足精力,挖掘完善办案人才的梯队式建设管理及案件主办协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种好“自己的地”。坚持“凡是群众投诉或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追查领导责任”;对 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的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半年来,共有13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被问责,3名违纪领导干部被予以党纪处分,70名不严守作风纪律的干部职工被约谈提醒。

四是办理效能投诉,强化评价效果。以整治“四风”为主线,发挥作风效能投诉平台作用,制定《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公布效能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实时受理投诉,细化效能作风25个评价要点,交由服务对象作为主要参评人员进行评价,通过质疑批评、亮短揭丑,快查快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以“百姓问政”的方式倒逼作风转变。半年来,依托畅通群众诉求平台,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件71件,通过投诉发放督办意见单37份,解决51件,群众满意率93.03%;提出对98名个人、45个集体推先评优资格的取消意见。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发挥治本功能。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完善谈话提醒、督查纠正制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问责情况实行件件通报。印发督查通报18期,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工作建议70余条;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利用手机短信予以曝光提醒,编发16期9968条次;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1期57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9场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