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纪委召开部分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后,工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于9月24日上午及时召开工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座谈会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工委如何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点面结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落实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工委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责无旁贷的大事,也是各级基层党组织自觉坚守的责任担当。工委作为省委负责抓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会上,工委常务副书记周云就下一步如何点面结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出了“七个一”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一是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召开工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并对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工委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专题交流。三是进行一次检查。工委机关党委、纪委要对照《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对工委各责任主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并对工委各责任主体如何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一次考核。年终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五是纳入一个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纳入省直机关党校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力度,充实完善教育培训计划。六是召开一次推进会。组织召开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要层层传导压力,认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不仅仅是党委(党组)的事,更应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中形成共识,促使各级基层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七是营造一个氛围。充分运用云南机关党建“三位一体”工作平台,开辟专栏,加大学习交流宣传力度,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中营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工委根据内部工作职责,对“七个一”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部门用心工作狠抓落实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