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明令“十严禁”持续纠“四风”

发布时间:2014-09-26 11:17:58   来源:昭通市纪委

9月24日,昭通市纪委召开深入贯彻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媒体通报会,落实国庆期间“十严禁”,持续抓“四风”。

“十严禁”就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烟酒、水果等节礼和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铺张浪费,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除值班或必须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一律封存;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据了解,在严明纪律的同时,昭通市纪委监察局还将按照市委书记刘建华的批示,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派出3个明察暗访组,着重巡查国庆期间的“节日病”。

目前,明察暗访组仍在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工作,各级纪检机关也派出了明察暗访组在辖区范围随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