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基层践行“一线工作法”蔚然成风,各级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大力精简,“三公”经费大幅度降低,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
县委领导班子以及各部门领导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在县委党风廉政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及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上,层层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在年节假日期间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6次,开展教育提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精心遴选130幅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公开展出,近2000名干部群众观看并受教育。在县政府一、二办公区及县级领导办公室悬挂廉政诗书画及摄影作品,营造廉政勤政氛围。通过多形式学习宣传,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权力运行
着力从“权、钱、人、事”四环节入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拓宽源头防腐新领域,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新机制。一是规范奖金发放。出台《关于严肃纪律规范全县各类奖金发放的通知》,对县属所有单位拟发放的奖金进行备案管理,使奖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合理。二是加强“一把手”监督。下发《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加强县管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工作,规范其从政行为。三是抓“三公”经费管理。下发《华宁县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实施方案》、《华宁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华宁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通知》、《华宁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意见》,加强对文件会议、“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2014年度接待经费预算833万元,半年实际发生349.89;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666.4万元,半年实际发生249.07万元;出国(境)费用0元;“三公”经费比年同期大幅下降。四是开展巡查工作。下发《华宁县纪检监察巡查制度(试行)》、《2014年度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创新监督方式,对县水利局等3家单位开展巡查工作。五是严格党内监督。对55名拟提拔或调整任用的党员干部、为拟推优评先的13个单位174名先进个人和83个先进集体提供廉政意见;对51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县纪委书记与乡镇和县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40余人次;435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主动进行个人收入申报,1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县委主动公开6期28个事项,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延伸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全县3508人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畅通举报渠道,实施严格监督
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的通知》,明确“四严禁一严守”,集中一周时间由县电视台每天3次滚动播出;并由移动、电信、联通3家公司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提醒;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各方监督。重视县党风廉政网络举报平台管理,畅通渠道,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管理,以“五级联动”平台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抓早抓小,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
对县委政府30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适时开展殡葬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禽流感卡点、烤烟生产、护林防火等县委政府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开展会风会纪督查7次;工作纪律督查3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5个单位82人次进行通报;开展公务用车督查8次,对未规定定点停放、公车标识不全的22个单位47辆公车进行通报,对3名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和问责处理。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目前共对不作为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抓办案惩治腐败,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案件9件11人,有力地惩治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