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发布时间:2014-09-26 09:52:3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屏边县采取搭建平台、建立机制、责任追究、建立系统的方式,打通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大通道”,维护群众合理利益“零距离”。

搭建平台,畅通诉求“大通道”

一是建立网格化接待场所。县、乡、村和县属部门建成147个群众诉求中心(说事室、接待室),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综治维稳、农村群众思想政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场所、牌子、人员、制度、经费五落实。二是网格化接受群众合理诉求。采取接访、电话、来信、短信、网络、意见箱、下访7种方式接待群众诉求,公示147部接待电话,开通移动接待电话8部,设置122个群众诉求意见箱,在《屏边纪检监察网》开通网上诉求意见箱。三是规范诉求办理程序。制订群众诉求流程,统一接待登记表、办理呈批表、信息采集表、诉求统计表等;建立承办转办呈报制度、领导接待日办法和意见箱、移动电话、网络受理等管理制度,有效保证群众诉求、接待、沟通三个“零距离”。

建立机制,疏气化怨“零距离”

一是建立系统促落实。县、乡、村和县属部门接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参与全省全州联动,所有受理诉求录入平台,县乡村分级受理后,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指令,要求按时限解决,并通过系统层层监督。二是联动办理促落实。划分县、乡、村三级职责,分级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处理难度大的问题,由该级便民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小组,共同协商调处。若调处不了的,进入上级系统,由上级组织协调本级和下级联动解决。三是领导包案抓落实。对热点、难点问题,由县委、政府领导包案,定时、定标准解决。四是推行“一线工作法”。转变作风,深入一线,认真了解,竭心办理,推动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在一线锻炼,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2013年1月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诉求709件(次),受理709件(次),办结691件(次)。

责任追究,奖勤罚懒“增效能”

一是环环定职,处处明责。对接待员和来访、来电、来信、意见箱、手机平台、网络平台部位全部明责,并制订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群众诉求办理公开制度。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责任追究。二是奖勤罚懒。制定《屏边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责任追究等规定。凡是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不认真对待,不深入解决问题的给予惩处。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强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群众诉求工作。凡是工作不力并造成影响的,给予问责直至纪律处分。

建立系统,集中指挥“一盘棋”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办、县信访局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7个乡镇和80个村(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二是平台监控。县、乡、村和县属部门接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所有群众诉求录入平台,系统自动跟踪督办,并反馈情况。三是强化指挥。建全请示、反馈、督查、指挥、调处、问责机制,形成由县委统一指挥,与州、省衔接的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指挥系统,确保畅通群众诉求工作高位推动,层层落实。(黄殿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