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迪庆州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不准”: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抓。要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成果,坚决反对“四风”;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四风”,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