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纪律为抓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等“十项纪律”,从上至下,层层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政治纪律。腾冲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到履行政治责任的高度,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强化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走样。
二、严明组织纪律。通过制定《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实施办法(试行)》、《腾冲县“干部转作风、凝聚正能量”廉政谈话工作方案》,从日常教育和严格选拔、监督、调配、考评、奖惩等方面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2013年以来对全县60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对2592名科级以下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对拟评先评优、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其中14个单位和7名干部未通过廉政审查,被取消了资格。对软弱涣散、执行不力、作风不实、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或免职,进一步敦促提高干部执行力。
三、严明人事纪律。规定要求在考察、推荐、任免干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管理关、制定《腾冲县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申报公示》等制度。2014年上半年对新提拔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重大事项公示,有3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四、严明财经纪律。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市、县有关财经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下发了《腾冲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单据及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第一季度全县,公务招待费同比下降65.2%;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23.2%;培训费支出同比下降40.8%;庆典、节庆支出同比下降14.3%。
五、严明工作纪律。认真遵守考勤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今年上半年对市纪委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3个乡镇工作人员违反上班纪律作风问题涉及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分管领导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的问责;对1名工作中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的领导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对1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对1名违反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对2名未按规定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对工作监管不力的3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发生火灾的3个乡镇进行了通报;对1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干部进行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六、严明生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八小时外要管好自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准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查处了县法院职工李有刚趁过寿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金案;开展了全县正科以上100余人家庭助廉会;开展了腾冲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全面清理了会员卡,实现会员卡零持有。
七、严明宣传纪律。宣传工作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
政治性问题,必须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一致。重大问题、重要舆情的上报和宣传要向县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按县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严禁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严禁违反政策规定出版黄色、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严禁在宣传工作中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严禁任何党员未经组织同意,擅自违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八、严明群众纪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群众利益,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印发《腾冲县民情民意双向反馈督办机制(试行)》,《群众合理诉求收集化解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上半年,共收到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上报的群众诉求件3018件,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已办结2622件,正在办理396件。创新开展组财镇代管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村民小组财务及资产管理。《腾冲县实行村民小组财务乡镇代管工作实施方案》,至目前,合计实现代管村民小组及自然村 2189个,代管资金9934.44万元。
九、严明保密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由县保密局牵头对全县各单位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自检自查。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发现窃取或泄露秘密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严明外事纪律。纪律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在对外活动中要站稳立场、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自受授礼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不准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强化出国(境)的监督和报告机制,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报告制度。(腾冲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