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从细节入手落实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25 10:14:49   来源:曲靖市纪委

陆良县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庸懒散奢、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不良行为,推进机关作风向勤、廉、俭、实转变。

精打细算,从“点滴”之处节约

从细节入手,最大限度减少公务支出,创建节俭型、生态型机关。一是推行“廉政灶”。各乡镇(街道)开设政府机关食堂,实行自助餐,价格按照当地消费水平确定,个人自助餐人均在6元以下。如:同乐街道、中枢街道、小百户镇均为5元,召夸镇6元。实施“廉政灶”以来,大大缩减了开支,各乡镇(街道)同比节约餐费30%以上。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各乡镇(街道)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和工作餐均在乡镇食堂就餐,每餐人均标准控制在20元以内。如召夸镇规定会议用餐实行自助餐,不供桌餐;同乐街道实行刷卡结算消费,公务接待消费标准为每人20元一餐,统一到机关食堂定点就餐,按照“谁分管、谁陪同”的原则,确定陪餐人员,控制陪同人数,就餐费用当场刷卡结算,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0%;三是使用“节俭杯”。小百户镇率先在全镇推行使用“节俭杯”,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环保水杯164个,杜绝在各类会议上使用一次性纸杯,倡导绿色生态消费理念,预计每年节约办公经费1.7万余元。

改进作风,从“细微”之处推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管理方式,有效治理少数领导干部庸、懒、散的不良风气。一是转变违纪处理方式。大莫古镇在强化日常考勤督查时,转变处理方式,对查出的一般职工由站办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对查出的站办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处理管理者的处置方式,促使管理者加大对被管理者的管理力度,并减少了人情干预的因素。二是实行指纹签到。活水乡、小百户镇借鉴企业管理方式,使用科技手段,在规定时段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办法。同时根据乡镇实际,对下村和外出开会、培训、办事等公务活动作出相应规定,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切实制止了少数干部走读上班等不良行为。三是推行双向选择。为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危机感,在各乡镇(街道)均实行中层干部和职工双向选择制。先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好各站办负责人和站办所需人数,再由站所负责人和职工双方根据双方的素质、能力互相挑选自己满意的人选及岗位,对未能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岗位的职工,将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打破职工“吃大锅饭”、“混日子”的思想,增强工作的竞争性和压力感,形成不进则退、“你不工作,我不聘你”的用人机制。如,小百户镇通过双向选择待岗7人,中枢镇划分中枢、同乐两个街道时,到同乐街道工作的40人全部为干部职工自愿选择,没有实行强迫划分。四是建立留守班制度。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在急险事故易发时期实行领导干部分班留守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反应及时,人员迅速到位,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应对处置。召夸镇、小百户镇、芳华镇多年来一直坚持留守班制度,除女职工外,全体领导干部分四班,每队指定一名领导带队轮流循环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留守镇机关,做到不留空白。

保廉促廉,从“小节”之处抓起

从群众反映最普遍最强烈的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抓起,防治“车轮腐败”和公权滥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张贴标识明身份。所有公务用车全部统一张贴公车标识,公布举报电话,让公车无处隐形。二是定点停放严封存。所有公务车辆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如有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三是抓住节点强督查。在开展公务车辆督查时,突出督查重点,抓住工作节点,围绕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防止节日滋生公车腐败。四是整合资源强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畅通公车私用监督举报渠道,填补督查盲点。五是从严要求抓惩处。对发现的违规用车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共对13家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如,马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仕红坤将单位公车借给朋友结婚使用,经查实,被该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