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三实措”刹风肃纪“过廉节”

发布时间:2014-09-24 09:00:3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廉节’通知、开展警示教育‘补课’活动。”中秋、国庆到来之际,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紧抓时间节点,“三实措”刹风肃纪“过廉节”。

实措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曝光典型,形成有力震慑。8月29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查办案件和作风纪律情况。今年1月至8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97件(次)同比下降10%;初核161件,同比上升22%;立案113件,同比上升8%;结案73件,同比上升14%;处分73人,同比上升16%。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57.95万元。对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瑞丽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成钢受贿案,瑞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从柱受贿案,芒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兴会受贿案,瑞丽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蔡毅敏受贿案、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原出纳孙丽挪用公款案、瑞丽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饶光助受贿案,瑞丽市地税局二分局原分局长杨瑞元受贿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点名道姓通报。今年1月至8月,全州共派出作风督查组34个,开展督查82次,约谈违反作风纪律规定64人、单位19个,问责85人、单位3个,党政纪处分3人。对66名上班迟到、上班不务正业、无故不上班国家工作人员;州气象局借接待之机,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公款吃喝,并在就餐场所公开打麻将赌钱和打牌赌酒的责任人;20名涉嫌吸毒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立案查处情况;3个单位未按《德宏州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工作问责办法》制定工作预案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上班迟到的6名纪检监察干部、公共场所打麻将赌钱的1名纪检监察干部从重问责、从重处分并点名道姓曝光。

实措二:下发‘廉节’通知,重申纪律规定,严查顶风违纪行为。8月21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明确并重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行为。

实措三:开展警示教育‘补课’活动,覆盖‘五级’干部,抓实警醒教育。充分发挥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在组织开展两批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已接待了363场次733家单位16005人次(其中厅级71人、处级983人、科级4740人、一般干部7644人、村组干部2567人)参观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没有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的实际,8月28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警示教育“补课”活动的通知》,将在中秋节前对他们限期“补课”,实现州、县、乡、村、组“五级”干部100%接受警示教育。

同时,中秋、国庆期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多个明察暗访组又将出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过节费等“节日病”,违反《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德宏州对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德宏州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工作问责办法》的问题“亮剑”,确保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中秋、国庆欢乐祥和“过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