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发文要求坚决纠正“四风”

发布时间:2014-09-22 11:00:17   来源:云南网

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就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重点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以及公车私用、违反规定驾驶公务用车等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有关部署,再次显示了中央、省委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对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执法、发挥监督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通知》指出,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持之以恒抓落实。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的实施办法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的实施办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全面加强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要紧密结合实际,提高解决“四风”问题的针对性,进一步推动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三难”问题的解决,继续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六股风”。要坚持把改进作风、纠正“四风”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章立制、抓好整改、推动工作相结合,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认真、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

《通知》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九个严禁”,坚决狠刹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相互请吃、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两节”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格执纪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州纪委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监督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