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检察院“三治三提”整治不良风气

发布时间:2014-09-17 08:51:56   来源:玉溪党风廉政网

一是以治庸提能力。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干警学风不正、不思进取、能力平庸等风气,主要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业务工作漏洞迭出、领导力或执行力不强、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等突出问题,促使机关领导干部和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增强进取精神,提升工作能力。重点整治:理论学习缺乏动力,学习敷衍应付,不自觉主动学习各种知识,满足于一知半解,理论脱离实际的行为;对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执行或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工作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对分管的工作不敢抓不敢管,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当老好人,甚至掩盖问题的行为;创新思维不够,因循守旧,工作中不敢碰硬,遇到矛盾绕着走,“卡条条、设框框”,遇事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的行为。

二是以治懒提效率。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干警效率低下、失位缺位等风气,主要解决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贪图安逸、拈轻怕重、得过且过、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促使机关领导干部和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始终保持奋发进取、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而不立即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在“两房”投资建设项目中,因工作不主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深入群众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妥善处理,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而造成影响的行为;工作慢作为,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办案期限,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执法办案任务的行为;党支部没有按照规定按时召开会议、完成党建工作,推诿扯皮、软弱涣散的行为。

三是以治散提凝聚力。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干警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风气,主要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在编不在岗、工作时间做非工作事情等突出问题,促使机关领导干部和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言不文明、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机关工作人员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或者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看电影等的行为;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请人代替开会,开会不守纪律,在会场上接听电话、喧哗、打瞌睡、看报纸杂志、玩手机等的行为;对应急事件、干群矛盾以及媒体曝光未按照要求及时请示报告或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机关领导干部和干警拉帮结派、不团结、相互争斗、各自为政的行为;不按照规定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不及时接听电话或者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