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借助“电子眼”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4-09-16 10:29:21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改善民生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保证民生资金最大限度惠及民众,依托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曲靖市按照“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电子眼”作用,紧盯帮扶群众的“救命钱”,严防截留、挪用、套取、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自今年1月1日启动后,涉农民生资金完成发放较上年提前了1个月左右时间。

借助平台,由“分管”变“共管”

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把监管平台作为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重要抓手,组建了由乡(镇、街道)和涉及民生资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民生资金监管和业务人员队伍,同时组织对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目前,全市共有系统管理人员11名,监管人员350名,业务人员496名,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则,将包括发改、教育、商务、科技、民族事务、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移民、畜牧、农垦等部门分配下达的民生资金数据资料统一录入监管平台,对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控,变单方的“分别监管”为统一的“合力共管”。

全程监控,由“暗箱”变“公开”

依托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在全市全面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民生资金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拨付过程、使用结果实行网上全程公开、全程监控。财政部门下达民生资金后,业务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按社保资金、强农惠农补助、教育补助、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五个类别,将相关数据资料录入平台。系统管理员利用监管平台预警监测功能,对民生资金下达、拨付和相关单位对资金转拨、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资金流速、流量存在异常情况的单位,及时过问原因,能及时发放的督促其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注明原因。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民生资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工作动态、资金办理流程和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发布到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截止6月30日,各县(市、区)在平台上完成录入资金362496.52万元,完成民生资金拨付323789.73万元,完成发放210000.59万元;在监管平台上发布信息767条。

强化督促,由“后知”变“先觉”

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动态监测、公开查询、预警督办、数据分析”四项功能,真正把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实现民生资金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角度、全过程、实时化、动态性监督。一是突出动态监测功能。在民生资金下达、拨付、发放三个环节设置时间节点限制,要求平台操作人员限期操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平台将自动进行预警提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流动异常情况。如,陆良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在“平台维护”、“资金办理”、“登录时限”、“目标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目前,业务提醒67人次,对连续7天及以上超时未登录的16家单位23人次点名通报。二是突出公开查询功能。对所有发放对象的姓名、领取的金额及发放时间逐项进行公示,发放对象可以直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补助金发放是否到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可以马上进行在线投诉。三是突出预警督办功能。监管人员和专门机关通过日常业务督查和专门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和管理使用情况,适时对民生资金进行终端抽查,补贴补助类抽查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抽查到项目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格责任追究。麒麟区指定专人定期查看空数据、记录重复、身份证错误、资金互斥等异常情况,以及超时未使用系统人员、预警未使用系统人员等情况,及时提醒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操作。目前,共监控到金额异常5条,空数据异常2455条,身份证异常6567条,超时未使用系统人197人次,并及时进行更正提醒。四是突出数据分析功能。利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综合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对民生资金的拨付方向和发放情况进行多维度多角度对比分析,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情况提供科学依据。

着眼实效,由“了事”变“尽责”

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编织了民生资金安全防护网,形成了监管合力,增强了监管实效,有效解决了以往民生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监督难、公开难、检查难、追溯难等问题,切实促进民生资金安全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工信委、财政部门和各级职能部门各自职责,加大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转拨、发放和监督检查力度,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各地各部门制定了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办法、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和民生资金拨付(发放)流程图等相关制度,促使各单位自觉主动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尽职尽责为民办事、替民分忧。如,罗平县制定了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民生资金监管使用的第一人责任人,对监管平台管理使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积极,无正当理由搁置或借故拖延推诿的,将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及以上问责;对不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资金划拨、转拨、发放等业务管理职责、履行监管督办职责和按时发布信息的,将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及以上问责;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失职,以及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陆良县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并帮助三岔河镇白岩19组村民黄小琴追回被该村委会小组长栾三中扣留的低保卡,并从镇民政所协调“临时困难救助”500元;核查了万清村委会村民方信然反映其孙子方肖的“孤儿补贴”发放情况;帮助棠梨村委会一残疾人协调领取了“临时困难补助”500元。(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