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中,大理州积极谋划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大理州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建章立制工作,截至8月底,州级层面新建涉及行政管理、干部人事、社会建设、党团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共计26项。8月21日,州委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并对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由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和新建制度工作,力争尽早形成系统完善、相互配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会后,我州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认真清理现有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到目前,共清理出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共87项,其中拟宣布废止25项,宣布失效1项,予以修改11项,继续有效50项;梳理出需要新建的制度共15项,涉及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机关培训费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反对食品浪费、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等方面。
在扎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同时,大理州强化制度执行力,狠抓制度落实,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监督,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严防“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顶到头、落到底,贯彻到全行业、全系统,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位职工,触及“末梢神经”,使各项规章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抓下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杜绝功亏一篑、半途而废;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真正做到严格、深入、持久,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