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羊场镇党委“三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09-15 17:10:35   来源:曲靖市纪委

宣威市羊场镇党委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的研判和任务的部署,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识到位

羊场镇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镇党委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镇党委明确镇纪委书记主要负责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乡镇党委支持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镇党委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违纪违法案件敢“亮剑”,善查处。

落实到位

镇党委书记主动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落实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党委和党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班子领导在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任务。

监管到位

羊场镇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扎紧制度笼子,为规范权力运行铺设制度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