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同志在永善县检查指导工作时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统筹抓好“维护纪律、保护干部、营造环境、推动发展”四件大事,努力为昭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维护纪律,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政纪律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保护干部,就是要树立“查处腐败是成绩、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办案政绩观,坚持一手抓查处、一手抓保护,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要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实事求是的监督检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严厉打击不顾事实、妄加猜测、诽谤、恶意炒作、信谣传谣,甚至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诬告诽谤类案件,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最大限度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做到“有病马上治”,及时挽救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营造环境,就是要坚决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办事流程不公开,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等落实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中梗阻”,政令不畅、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拖着不办甚至百般刁难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推动发展,就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主责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助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