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发布时间:2014-09-03 09:58:51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2件32人,比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20%、220%”。这是弥渡县今年1至8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取得的新成果。

近年来,中共弥渡县委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理念,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县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初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年中进行督促检查,并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分析研判;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进行检查考核。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细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将反腐倡廉内容编排为花灯唱词。把廉政教育列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每月定期发送廉政短信。今年以来,共组织8批420多人次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保障机制,今年共投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322.87万元,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

树立正确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该县把选人用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发展选干部,依据实绩用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严把干部调整动议关,完善民主化提名机制,实行干部任用信息公开,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年共调整使用干部2批、139人,各方面反映较好。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提拔使用上充分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报告等制度,实行“三个月跟踪了解,六个月跟踪考察,一年综合考核”的日常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做到防微杜渐。

狠抓作风建设,整治“慵懒散慢”。该县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边学边查边改的内容,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明察暗访,隐秘灵活的方式,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庸懒散慢玩浮”等行为,对25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员进行问责并点名道姓曝光。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集中清理并督促检查。加大对公职人员客事办理暂行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弘扬勤俭节约传统。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加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纪律意识。

强化案件查办,畅通诉求渠道。积极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全面完成8个乡镇89个村(居)委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在畅通诉求渠道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34件,对内容清楚,线索具体的26件及时调查核实,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2件32人,查处案件取得新突破。加强典型案件情况通报,用身边反面案例教育各级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县委主要领导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做办案部门的坚实后盾。

突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该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从制度层面入手,构建权力监督网络。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把决策环节、执行过程、决策结果置于各方面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之下。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编制各级党政部门权力清单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六统一”管理模式,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环境。加强村(居)务监督机制建设,确保其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全面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云南省大理州纪委  邹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