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双江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关精神,分析问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县委书记黄光富在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时指出,一是党委(党组)认识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内容不清楚,影响了责任制的执行。二是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不落地,制度落实重视不够、执行严格不够,有的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有的领导干部不敢作为、不敢担当,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卖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题不追究,党委(党组)责任追究不严肃,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黄光富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强化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用实际行动来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一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委(党组)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在思想上筑牢防线。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厘清党委(党组)的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三要完善考核机制。要在考核带队上,考核内容上,在考核结果上作一些改进。四要严抓制度规定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贯彻执行好,绝不能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该扯袖子要扯袖子。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特别是要严惩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六要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作好表率,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第一责任人责任。
县长毕廷钧在主持会议时就贯彻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抓根本,以实际行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要抓关键,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三要抓具体,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四要抓监督,推动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