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
8月5日,州委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州委书记张太原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深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理解与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重大政治责任抓实抓好,为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州重点产业督导协调组组长、副组长,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县委书记、县市长、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在观看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片后,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张太原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细化落实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完善制度,加大中央和省、州党委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加强检查考核,坚持半年督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区分责任,修订完善“一案双查”规定,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到应有的教育、警醒、震慑和惩戒作用。
张太原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身作则,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克服对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错误倾向,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