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6 10:21: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3月以来,云南民族大学针对校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原呈贡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张金麟等系列腐败案件,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改工作。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挖专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汲取教训,以“三重一大”和“七个关口”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三风”建设为载体,优化育人环境,提振学校新精神,倡导学校新风尚,树立学校新形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认真剖析、深刻反思

新一届学校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6.9”系列腐败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学校声誉,影响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危害极大,教训深刻。校领导班子对“6.9”系列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反思,归结出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少数干部放弃世界观的改造,思想道德防线失守,理想信念坍塌;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运行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制度建设不完善,有制度不执行,肆意破坏制度,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监督不力,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干部选拔任用风气不正,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失。

二、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大力倡导“决策权的规范运行、执行权的阳光落实、监督权的有效保障”的治校理念,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为重点,以重建民主集中制为抓手,以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为主线,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首要任务,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切实认真进行专项整改,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基石。一是校党委领导班子签字背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同时要求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设了纪委办副主任以及纪检科、监察科2个科级岗位,增加了 6 名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同时要求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列席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涉及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由校纪委直接报上级纪委。三是加强监督,修订了《云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出台了《云南民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办法》。四是加强审计,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国家审计及资产入账。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五是信息公开。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开展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畅通党内信息渠道;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招生录取、部门预决算、教育经费使用以及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配备等师生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另外,学校还建立了“五联系”制度,设立了校长信箱、书记热线和领导接待日等,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实行限时回复,充分调动了全校师生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严明党的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针对民族大学多年来存在的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特别是两个“一把手”不团结的问题,新一届校党委以“严明党的纪律、重建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让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防止“家长制”、“一言堂”的个人专断重演。

一是以细化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权限为重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校党委最高决策权,保证校长依法行政。二是建立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律实行集体决策。三是党政主要领导实行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书记和校长最后一位表态的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四是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权责。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学校制定出台《云南民族大学章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立“七个关口”工作流程、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等整改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同时把解决好干部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

一是根据省纪委、高校纪工委的建议,学校按程序办理了“6•9专案”6名涉案人员的党纪处分、7名涉案人员的政纪处分,并对6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在完成了对处级干部的满意度调查、公信度投票和“三维一体”的考核三轮考核的基础上,撤职、免职处理了31名干部。三是实行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方案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开、民主推荐情况公开、考察对象公开、拟任干部名单公开。对干部的投票推荐率、谈话推荐率中任何一项低于70%的,一律不提拔任用的“五公开一不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配了19名正处级干部、27名副处级干部,有10名干部因“一不用”未被任用。

(四)建设校园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学校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引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建设阳光校园,同时把“重民生、办实事”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融洽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学校结合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了对党风廉政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先后邀请10多位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组织正、副处级干部分别到杨善洲林场、插甸乡体验学习,组织机关正处级干部赴老山开展 “弘扬老山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在校报、校园网、宣传栏上开展系列宣传;建成了拥有2261册图书和宣教片的党风廉政宣教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校决定要为师生做10个方面的85件实事。学校近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85件实事中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42项,占49.4%;正在有序推进39项、占45.9%;刚起步的有4项,占4.7%。(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