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确保五项纪律刚性执行

发布时间:2014-07-31 09:45: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7月4日,德宏州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五项纪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实招,抓典型,形成震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五项纪律刚性执行。

通知指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五项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执行五项纪律与落实中央、省、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与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认真解决好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工作懈怠、消极应付、廉而不勤等行政不作为问题。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五项纪律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五项纪律的宣传力度,搞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采取会议传达、培训学习、座谈讨论等有效形式,把五项纪律的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位公职人员,做到人人皆知。要把五项纪律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执行,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促进五项纪律的深入学习贯彻。

通知强调,贯彻执行五项纪律,各级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要把贯彻执行五项纪律情况列入全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班子和干部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把贯彻执行五项纪律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把贯彻执行五项纪律作为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督促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按照纪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廉洁勤政水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头正风肃纪,带头接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率先垂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五项纪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实招,抓典型,形成震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顶风违反五项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方式。州纪委州监察局举报电话:2118600(信访室)、2110477(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