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红河州纪委在红河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个一批”工作载体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对“查处一批问题”情况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并于2014年4月28日集中通报了20起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是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
对此,州委明确要求,要聚焦“四风”,继续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15个方面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从严查处一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根据部署和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责,强化执纪监督,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有:
一、医疗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 弥勒市西三镇卫生院院长闫芬,因玩忽职守、贪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弥勒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开远市人民医院职工罗映兰,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非法收受供货商的贿赂人民币6万元。罗映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开远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开远市卫生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二、教育系统行风方面的问题
3.金平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胡斌,因挤占挪用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截留特聘教师经费。金平县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建水县第六中学校长苏天庆,收受贿赂问题。建水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民生资金违规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5. 红河县乐育乡尼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勒呼,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私分村委会工作经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私自截留公款。红河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 红河县洛恩乡普咪村委会副主任马周斗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取出由村委会统一保管和分配的农户农村低保款并结算后,将结余款项非法进行私分,且单独占有某村民低保款。马周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红河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7. 个旧市大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殷花擅自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个旧市监察局决定对其政纪立案调查。
8. 泸西县“阳光花园”廉租房承租户徐玉芬、高建国私自瞒报自有住房状况,骗租国家保障性住房,并将廉租房转租他人。泸西县住建局决定作出取消高建国、徐玉芬的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责令腾退廉租房的处理。
9. 弥勒市住建局查出赵树明等7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承租户,弥勒市住建局决定作出取消赵树明等7户的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责令腾退廉租房的处理。
五、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
1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股股长李楠,利用监理和监管公路项目建设工程等行政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绿春县监察局决定对其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
11. 元阳县南沙镇副镇长朱智,在任该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将180万元公款违规借给他人,贪污公款。元阳县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违反公务用车管理问题
12. 弥勒市竹园镇副镇长王石忠,私驾公车肇事。弥勒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八、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
13. 开远市疾控中心李文东、杨显红、谷静、殷红昆4人,上班期间相互邀约打麻将赌博。开远市卫生局给予李文东、杨显红、殷红昆记过处分。开远市疾控中心免去李文东急传科科长职务,免去杨显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开远市纪委决定给予谷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等问题
14. 屏边县湾塘乡党委、政府在大冲村委会石屏街村民小组“美丽家园”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少量房屋出现局部质量问题。屏边县委给予湾塘乡党委书记汪海波“通报批评”问责,给予湾塘乡乡长王家生、副乡长万值鸿“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
15.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河口县莲花滩乡党政领导干部在第一环节活动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被全州点名批评。河口县委给予莲花滩乡党委书记王家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效率低下,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等问题
16. 个旧市卡房镇人大主席杨壮国工作日午餐饮酒。个旧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7.屏边县白河乡派出所在调解群众斗殴致伤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情况。屏边县委给予白河乡派出所所长曹金“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
18. 屏边县白河乡派出所办案民警熊保兴和联防队员李亚楠,对报警群众不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情况。屏边县公安局纪委给予熊保兴“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给予李亚楠辞退处理。
十一、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腐败问题
19.绿春县大兴镇岔弄村委会主任卢文福,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农村低保资金。绿春县大兴镇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
十二、“小官大贪”问题
20.建水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李志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建水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1. 建水县林业局副局长廖文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建水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水县林业局绿化造林股股长普卫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建水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建筑工程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22.绿春县交通运输局路桥勘测设计队队长段亚兵,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绿春县监察局决定对其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土地资源交易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23.弥勒市弥阳镇温泉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张明祥,在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土地过程中,与村小组组长孔令蛟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贿赂。弥勒市纪委决定对张明祥、孔令蛟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4.弥勒市弥阳镇温泉村委会黑腊沼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孔祥冲,在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土地过程中,收受某建安公司贿赂。弥勒市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纪律松弛、不务正业等方面的问题
25.全州共查处了48件党员干部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上班迟到早退、纪律松弛、不务正业等不正之风问题。州纪委已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违纪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全州通报批评等处理。各县市纪委已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以上典型案例的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决纠正“四风”,把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坚持铁面执纪、违纪必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等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