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怒江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党内纪律,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组织纪检、公安、工商、民政、住建、文化、宗教等职能部门对全州私人会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清理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等问题,以及私人会所违法设点经营、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出租现象,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州党员领导干部向所在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并将其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在专题民生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整合力量联动。纪检、公安、民政、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在认真抓好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加强执纪监督,确保“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州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跟踪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以形成有力威慑,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和绍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