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6-30 16:44: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6月27日,怒江州召开州纪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会、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形势的判断和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增强履职责任感,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以落实 “三转”为新起点,坚守责任担当,找准主战场、打好主动仗、争当主力军,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向州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于7月中旬召开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暨半年工作总结会,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成立排查信访案件线索工作小组。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对近年来的案件线索进行清理,10月底前完成排查清理处置工作。实行纪委常委包信访件、包案件制度,对信访件和案件线索采取谈话、约谈、函询、初核、立案的方式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

三是突出执纪办案。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原则,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案件线索的分类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认真组织查处几个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四是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推进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庸懒散奢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矿产开发、干部选拔任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占地建房,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问题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聚焦中心任务,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优化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调整充实一线执纪办案力量,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地履行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怒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新的贡献。

六是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突出主业,对州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59项进行清理调整,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9个并报州委批准。

七是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作用,加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宣传力度,在全州营造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八是加快推进怒江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县级谈话点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办案功能的作用。州、县投入120万元资金用于4县级谈话点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邢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