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4-06-30 13:5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怒江州纪委、怒江州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州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在全州迅速开展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州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明确职责和落实责任、对照规定和自查自纠、抽查核实和专项调研、边查边改和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已全面结束,进入了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怒江州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专门下发文件。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各级各部门正式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明确整治对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的准确定义,确定了整治的对象。坚持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长期不在原单位上班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行为,各级各部门不得违反机构编制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默许本单位人员不在相应岗位上工作。三是严格督促自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人员编制、在岗名册、工资表及考勤记录等内容进行核查。目前,各级各单位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已完成,并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明确职责和落实责任、对照规定和自查自纠、抽查核实和专项调研、边查边改和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五个阶段。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各单位瞒报不报、弄虚作假、被举报核查属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