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建立健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六项制度”
近日,临沧市下发《关于做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期所盼,认真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一是坚持接听群众来电制度。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干部变动和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和办公联系电话,由各级领导干部直接接听群众来电,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各县(区)也要建立起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直接接听群众来电,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定期对接听电话、解决诉求、兑现承诺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坚持处理群众来信制度。领导干部直接处理群众来信,对于群众署领导名字投寄的信件,特别是初信,要亲自拆封、亲自阅读、亲自批办,亲自推动问题解决,亲自回应群众呼声,不得交由办公室或者其它机构及人员拆封处理。要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桩桩有结果。
三是坚持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继续坚持落实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每月15日定期同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通过直接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接触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转办督办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健全网上诉求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网上信访书记市长信箱”管理服务工作;用好临沧新闻网“对市委书记说”、“对市长说”信箱;健全完善临沧廉政网“对市纪委书记说”、“对市监察局长说”信箱。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相应设立网上信箱。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直接与群众交流,直接听取群众诉求。
五是建立网上监管服务平台。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建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电子网络监管平台,全面构建省、市、县、乡、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五级联动”监督机制,做到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值班安排、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群众诉求信箱,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服务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民生资金电子网络监察系统,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实现对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管。逐步实现各监督平台分类进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信箱。
六是继续开展评议作风工作。继续坚持每年在市级机关和部门中开展万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2014年开始,在县(区)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评议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原汁原味进行反馈,涉及中央、省属单位的,同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评议得分末三位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派工作组进驻帮助查找原因,着力推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