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全力以赴抗震救灾纪实

发布时间:2014-06-23 13:5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4524530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七天之内先后发生了“5.6”级、“6.1”级地震,两次地震地域重合,震害叠加,给灾区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就是命令!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出击,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

 

一线救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24”地震发生当天,盈江县纪委、监察局58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赶到办公地点严阵以待。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转移安置应急督查组组长杨朝友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震中卡场镇、勐弄乡,一刻不停地组织安排转移安置和应急督查工作。县纪委立即组建3支抗震救灾应急小组分赴卡场、勐弄、苏典参与救灾救援。

  盈江全县15个乡镇1个农场纪委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信访联络员共1727名基层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排查统计受灾情况,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也于地震当天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督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抢险救灾,开展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

    省纪委省监察厅下拨10万元支持盈江灾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下拨20万元分别支持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勐弄乡政府抗震救灾。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灾区捐款11700元。

   在灾难面前,省、州、县、乡、村、组五级纪检监察干部齐心协力,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乡党委政府的命令,舍小家顾大家,昼夜奋战在抢险救灾、监督检查第一线。

 

靠前指挥,树牢纪检监察形象

  盈江“5·30”地震发生后,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率工作组赶赴灾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州级领导挂钩包乡、县级领导包乡、部门领导包村、乡镇领导包组”的包保责任制要求,唐定文挑起重任,担任盈江县勐弄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该乡抗震救灾工作,从530日起,靠前指挥,一直战斗在灾区一线。

  61日,当省地质专家现场勘察,发现勐弄乡勐典村渣子林栋家寨村民小组后山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后,唐定文及指挥部相关人员步行2个多小时10余公里的泥泞山路,赶往渣子林栋家寨后山。发现由于“5·24”、“5·30”地震叠加,导致栋家寨后山山体滑坡、滚石滑落,地面出现2条上百米裂缝,宽30公分,深40公分,下挫垂直高度20公分,直接威胁着栋家寨4419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唐定文立即现场指挥转移群众,当晚18时,栋家寨全部村民转移至安全地带,住进集中安置点。同时,安排地质部门继续做好地质监测、报告工作……这是唐定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的一个缩影。

  截止到日前,勐弄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松园村委会松园完小、勐典村委会盘龙山自然村、勐弄村委会麻栗坡村民小组、中山村民小组、神端村民小组、吴家寨、楂子林栋家寨地质灾害隐患点……全乡受灾区域都留下了唐定文的足迹。

    通过努力,勐弄乡实现救灾工作组挂钩包保责任乡、村、组全覆盖,转移安置14468832名受灾群众,5所学校全部恢复上课,全乡3个村委会、22个自然村、52个村民小组的278210845名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求助。

  核查灾情,安抚群众,转移受灾群众,指挥救灾;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战斗在灾区一线的州、县纪检监察干部既当先锋队,又当监督员,牢固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良好形象。

 

严明纪律 加强抗震救灾监管

“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严明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监管,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5·30”地震发生当天,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对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德宏州委、州政府盈江“5·24”地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设立了纪检问责工作组,明确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盈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和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作风巡查,明确规定,凡是在抗震救灾过程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临危退缩、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坚决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重从严查处。

  “要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迅速采取行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救灾款物监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安全;要严明工作纪律,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从严查处。”“5·24”地震当天,参加省纪委会议返回芒市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立即召开委局紧急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

  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州监察局的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铁的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24”地震发生当天,德宏州、盈江县相继下发了《德宏州纪委关于严明纪律保证盈江“5·24”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盈江县纪委关于严肃盈江县“5·24”抗震救灾工作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严明了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纪律要求,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严肃问责;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坚决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把严明纪律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中。

  此外,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盈江县“5·24”“5·30”抗震救灾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款物监管督查指导和纪律作风督查3个工作组,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督促指导盈江县党委、政府和州县相关部门对救灾款物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抗震救灾各项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全方位督查。州纪委、州监察局已派出4批次28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盈江县纪委、监察局组成2个作风纪律督查组和6个款物监督检查组,在卡场、勐弄、苏典3个灾区乡镇开展驻点监督检查。

  各督查组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到岗就位、履职尽责情况,作风纪律,救灾物资和资金收发、拨付、采购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盈江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源头介入、过程监督、结果负责、责任倒查的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驻点督查,实行抗震救灾监督检查日报制。

  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力量,在各新闻媒体公开州县两级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在受灾乡镇、村组设置了50块监督举报公示牌,公布州、县、乡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截止64日,州、县纪检监察机关未收到抗震救灾方面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