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德宏召开贯彻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五个制度工作会议,切实抓好五个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州委副书记何汝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主持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孔勒干、州政协副主席肖占先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研究制定《德宏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德宏州对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德宏州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工作问责办法》五个制度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美丽德宏的现实需要,是立足抓早抓小、推进反腐倡廉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的重要抓手。
何汝利指出,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必备作风纪律素质的底线要求,是保证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严格规范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坚持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良好风尚;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意见是对全州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德宏特点,是指导全州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五个制度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制度及独立完整又相互衔接,构成作风纪律制度体系框架。
何汝利强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五个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到制度规定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把制度转化为自己的做事准则和自觉行动,以上率下,带动全州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制度蔚然成风;要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严肃处理一批明知故犯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公开通报一批违规典型,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
会议通报了五个制度的起草情况和主要精神。各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县市长,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芒市市直单位实职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共11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