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发出通知要求:“五一”“端午”前后强化执纪监督

发布时间:2014-06-23 11:2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德宏州纪委日前(429日)发出《关于“五一”“端午”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就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防治“节日病”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部署,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两会”、中秋、国庆和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重要节点和时机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并集中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精神的典型问题。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将至,在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要从严守政治纪律高度持之以恒地学习和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州委州政府出台的《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等四个制度,切实增强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要求,聚焦“四风”,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八种歪风;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媒体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将不正之风晾晒在阳光之下。

通知强调,德宏州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各县市、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部门)进行抽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