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助推桥头堡项目落地

发布时间:2014-06-23 11:25: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监督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对9个桥头堡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单督查,监督州发改委对242个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桥头堡建设项目实行排位通报,监督州财政、州审计局对67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查处3家企业在重大项目建设的串围标和违规代理行为,约谈项目推进缓慢的4个县市、部门责任领导。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以督促、约谈、问责、查处等,改进执纪监督方式,推进德宏桥头堡黄金口岸暨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重大项目落地。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检查的再检查”,纠正混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做法,切实将监督重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到位、重点建设项目是否顺利推进、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廉洁高效,采用工作跟单督查、项目排位通报、资金跟踪问效、干部履职倒查的方式,对职能部门、责任单位、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同时,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加强对促进非公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直接联系非公企业制度,州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直接联系非公企业24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督联系点20家,发展环境监测点20个,聘请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20名,坚决纠正损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