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为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4-06-10 16:12:00   来源:普洱日报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确定19个“市级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联系点”,聘请19名“市级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以此强化对政务行为监督,切实改善民营经济投资发展环境。

本次确定监督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旨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和惩防机制。程序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在各民营企业自愿向所辖县(区)纪委监察局递交建点申请基础上,由县(区)纪委监察机关组织工信、环保、安监、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且产业结构有代表性,经营(运行)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察局进行提名推荐。市纪委监察局最终确定19个市级监督联系点,并将联系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确定为特邀监督员。要求各联系单位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监督,认真履行社会监督义务,代表本行业对公务行为进行监督,将监督重点放在各级各部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上。特邀监督员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研究,客观公正反映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