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姚:探索实行信访工作"四访"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06-07 16:49:2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年来,云南省大姚县坚持把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创新接访、察访、管访、办访“四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主要做法是:

创新“接访”便民机制,畅通渠道听民声。坚持把领导干部定日接访、依案下访作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落实领导大接访、干部大下访制度。一是党政领导定期接访。每月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轮流接访,根据需要抽调县级单位主要领导陪同接访;安排38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每日轮流接访;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逢圩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二是纪委领导定日接访。每月10日定为信访接待日,安排一名县纪委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在县纪委信访室定点定时接待群众诉求。三是分片“下访约访”。建立了纪委常委联系乡镇、部门工作制度,组建10支下访约访工作队联系12个乡镇开展工作。四是网络接访。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舆情在线网站开设的“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栏目和147个县乡村群众诉求中心作为民情观测平台,开通群众诉求举报电话、12388举报专线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等民情热线电话,零距离服务群众,接受办理群众合理诉求。

创新“察访”联动机制,健全网络察民情。一是健全上下联动的信访网络。及时掌握基层的信访动态,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组,乡镇成立信访工作小组,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为契机,整合各村群众诉求联络员,为全县129个村民小组选配了387名村级纪检监督员,负责各村信访信息搜集、报送,信访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不稳定、不和谐的隐患,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健全信访预警联动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在将具有信访苗头的信息纳入监督视野的同时,从教育收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疗卫生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中搜集捕捉信访信息,对群众来信来访和采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归类登记,形成预警信息资料库,并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及时进行预警化管理。

创新“管访”监督机制,增强实效促和谐。一是实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承诺对实名举报信访件按期调查处理,坚持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反馈,同时要求信访者承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防止发生重复访、越级访行为,有效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二是实行“两书一表”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工作办法》、《大姚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大姚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对需要被举报人说明情况的,下发《责成说明问题通知书》,要求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检讨、承诺或说明;在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如实填写《责成说明问题处理审批表》;根据信访举报情况及办理情况,下发《信访建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组织人事处理、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既监督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又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创新“办访”处理机制,严肃执纪保稳定。一是解决诉求做到“四个结合”。即把信访监督与思想教育相结合,通过警示提醒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抵御能力;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通报,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与查处案件相结合,对线索具体、性质严重的经济类问题,及时转纪检室、案审室查处;与健全规章制度相结合,使信访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提高监督质量。二是实行“五定五包”工作法解决诉求。对排查出的信访信息,采取定领导,定下访约访工作组,定方案,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限;包情况掌握,包教育转化,包解决合理诉求,包应急稳控,包案结息访的“五定五包”工作法,实现了信访工作宣传发动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程序落实到位、公开透明到位、维护稳定到位。2012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2件,其中,初信初访34件,办结33件,办结率达97%;通过办理党政纪案件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一案双处”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5万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