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无论是州(市)、县(市、区),还是乡(镇)、村,如今都设立了“群众诉求中心(站、点)”、“说事室”、“幸福小站”等大小不一但职能相似的群众诉求受理场所。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不断加大力度解决群众诉求的探索,经过一年的时间,已全面“开花结果”。
一年前,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对近年来群众信访诉求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时,发现两个特别的现象:一是7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民生领域;二是7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农村基层。当这一分析结果被提交到省纪委常委会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群众诉求渠道必须畅通,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维护”。
在广纳民意、多方调研、先行试点、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以省、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委为主体的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全面实现群众诉求渠道“全覆盖、无障碍、有门路”。
鼠标一点群众诉求全明白
怎样才能在形式和内容上同时实现逐级联动,做到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群众诉求有回应?为解决这个问题,2012年底,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群众诉求监督平台”,实现了群众诉求受理、分析、转办、督办、反馈、考核等业务处理的信息化。
记者看到,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只要轻点鼠标,进入“监督平台”,每一件群众诉求的受理时间、办理时限、答复反馈、满意程度等28项内容,一目了然。
12月20日,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海子村一位村民兴奋地告诉记者:“过去我们村民到镇上反映问题,要走20多公里的山路,翻越好几道山梁,如今在家门口就可以反映问题了,太方便了!”
建章立制解决诉求有保障
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过程中,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建章立制,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及时报告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规定》、《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应报告和解决的6类重要情况、7个方面主要内容;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群众诉求以及历年遗留和长期重访的信访疑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着力解决难案、积案。
今年7月18日,云南省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民生栏目,打造“四位一体”的“金色热线”栏目,建立起多媒体联合互动、组合式聚焦的监督平台。“金色热线”先后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与群众面对面、点对点讨论民生问题,接受、处理和反馈群众对政风行风的举报和投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难题得到及时解决。
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机制。保山市制定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实施意见》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群众诉求中心(站、点)管理制度、群众诉求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怒江州、德宏州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用当地民族语言开展工作,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无缝对接群众吃上“定心丸”
在办理群众诉求过程中,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诉求信息联动、交办联动、督办联动、直查快办联动等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通过现场督办、限期督办等方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责任、解决诉求。
“如果纪检监察机关能早点给我撑腰就好了,我这十几年也就不用来回奔波,心里的疙瘩也就早解开了!”昆明市宜良县转业军人方建平,现在逢人就夸纪检监察机关为他治愈了“心病”。记者了解到,方建平因不满工作安置,长期上访反映问题,信访件却一直在几个职能部门“转来转去”。宜良县纪委在了解情况后,对这一信访问题解决进度进行了督办,并牵头与县信访局等6个部门协调。今年3月,宜良县供销社与方建平签订了有关协议,使方建平的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群众诉求监督平台”上随处可见。
12月4日,记者在临沧市云县茂兰镇忙卓村看到村民罗友荣的手机上有这样一组数字:种粮补贴66元,农资综合直补522.94元。罗友荣告诉记者,这是镇里向村民发送的关于民生资金补贴数目的短信。他种了这么多年的粮食,应该享受多少惠农补贴,过去一直是笔糊涂账,现在终于清清楚楚看到明白账了。
记者了解到,针对一些地方民生资金易被挪用侵占的情况,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总结推广临沧市云县建立民生资金监管系统的经验,通过“制度+科技”的方式打造“电子管家”,看好、管住民生“钱袋子”,让一笔笔“糊涂账”成为“明白账”、“放心账”。
群众的一个个诉求、一桩桩烦心事,通过“监督平台”得到解决。通畅的渠道、高效的处置,让群众吃上了“定心丸”。据统计,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2.4万多件,办结率达97.8%,群众满意率为92.2%。(记者 刘家成、黄波 通讯员 孙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