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发布时间:2014-06-02 16:35:2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新华社昆明1月23日电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的群众诉求收集和督办制度,2013年受理群众诉求9万余件,办结率超过99%,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用明显。

“群众有诉求、有怨气时容易首先想到纪检监察机关。”云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辛维光分析,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的群众信访和诉求反映比较多,其中内容呈现出两个“70%”:7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民生问题,7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基层乡村。对这两个“70%”,纪检部门传统信访处理模式难以适应群众需要。

在试点基础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全面建立“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收集和督办机制,由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和村级监督组织设立“群众诉求中心”,每个村民小组聘用群众诉求联络员,实现从村到省“联动办理”,该纪检部门办的由纪检部门办,该其他职能部门办的由纪检部门转交并督办。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统一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监督平台”软件系统,对群众诉求全部记录在案,层层督促,避免了以往置之不理的情况出现。纪检部门横向联动和督办,加大了解决群众诉求中具体问题的力度。

楚雄州是率先探索“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州市。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冷水村村民杨建云被聘为群众诉求联络员,至今他已接到群众诉求45件,每件诉求录入系统后都得到办理反馈。

去年4月,蒙自市冷泉镇群众诉求中心接到石洞村28名苗族群众与冯家寨34名彝族群众的山林争议案,镇纪委要求镇国土资源所、林业站、司法所限期解决。通过反复查找资料档案和现场核对,镇里及时作出了客观公正处理,调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避免了山林争议演化为一起群体性事件。

2013年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91686件,办结90927件,办结率超过99%,受到基层群众欢迎。(记者 李自良 伍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