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端午”期间认真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

发布时间:2014-05-08 10:09:06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的有关要求,云南省各级纪检机关在“端午”期间集中开展了“清廉过端午——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专项活动,并取得实效。

一、严明纪律,畅通监督渠道

“端午”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关于“五一”“端午”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重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畅通监督渠道。一些地方利用媒体、短信等进行了宣传。曲靖、楚雄、文山、保山、德宏等州市、在“端午”期间,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州、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重申中央、中央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相关要求,明确提出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为领导干部廉洁过端午敲响警钟。一些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等,并指派专人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了监督渠道。全省各县(市、区)普遍在基层乡镇、村(社区)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便于群众发现和反映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腾冲县纪委在全县18个乡镇、221个村(社区)设立的专线举报电话,还将举报方式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翻译成傈僳族语和傣族语,粘贴少数民族集聚的乡镇、村(社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的监督。

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

“端午”前后,省、州市都派出了监督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单位、市场、餐馆、宾馆、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工作纪律、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以及打牌赌博等情况。通过在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

丽江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13个部门节日值班组集体脱岗;2个部门带班领导脱岗;2台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封存管理等问题。昆明市查处公车私用2起。曲靖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麒麟区6辆公车未按要求张贴公车标示牌问题。保山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龙陵县1辆公务用车故意遮挡公务用车标识,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临沧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云县1个部门公车私用问题。 (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