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到玉溪市专题调研办案安全专项工作。
赵志彬深入玉溪市纪委、江川县、红塔区办案点实地查看办案设施设备使用运行情况,查阅相关登记表和审批手续,抽查录像资料,召开座谈会了解办案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赵志彬对玉溪的办案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县(区)纪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各县(区)均有自办案件,办案力度大,充分体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点建设体现了上级要求,所办案件未发生“死、伤、逃”等问题,保证了安全;参加“两规”的同志非常辛苦,与对象斗智斗勇,体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奉献、可敬的精神。
赵志彬强调,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要把办案安全放在查办案件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办案安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办案安全作为政治纪律来抓。
一是办案对象的休息室要实行人性化管理,体现人文关怀。二是陪护人员和陪护对象必须面对面,做到近距离陪护。三是要适当缩短陪护值班时间,集中精力,增强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报批“两规”措施必须由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内务登记管理,防止出现误解扯皮事件。六是要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特殊技术岗位要实行AB角制度。七是要整改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资料信息存储备查工作,做到办案安全、干部安全、对象安全,最终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