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6日,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公务用车治理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省2013年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杨玉清到会讲话。
杨玉清指出, 2011年4月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全省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全省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大幅压缩,一批违规问题得到处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杨玉清强调,当前,公务用车问题仍然是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体是好的,但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车辆、违规使用军警号牌、公车私用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任务还很艰巨。
杨玉清要求,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中央关于各级公车治理办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的要求,把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积极妥善处置违规车辆。违规车辆处置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从云南的实际出发,有利于工作,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形成新的购车风。要通过组织专门清理,采取“回头看”、节假日督查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不准”要求。
二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各州(市)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经费预算、购置审批、公车采购、注册登记等环节制度执行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督查违规车辆处置、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处理到位。
三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媒体和网民披露、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督办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要及时核查、严肃处理。重点查处违规配备购置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以借为名、以受赠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车辆、违规悬挂警用专段号牌等拒不纠正的问题。要加强案件剖析、案件通报,发挥惩处一人、教育多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不断健全完善防范公务用车方面突出问题的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派遣、单车核算、使用公示等制度。要建立健全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督查制度,采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管理,有效防范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
五要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实践公务用车管理新机制。在部分县(市区)和州(市)直属部门建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示范点,张贴公务用车标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GPS定位等科技手段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总结我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财力的承受度、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和人民群众的可接受度,按照公务用车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和改革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基本要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推进我省公务用车改革创造经验。
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追究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