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建立执行“八项规定”
常态化机制
2013年以来,为有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凤庆县营盘镇建立执行“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成立了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和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并设立督查室,配备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督查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工作。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均设置1至2名督查员,按照镇督查领导组的安排要求,负责对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随时报送本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相关信息。
二是制定了学习贯彻执行具体实施办法。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的实质内容,结合本镇情况,镇党委制定出台的《营盘镇机关运行规则》,主要针对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各村“两委”,具体明确了19项制度内容,即: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县垂驻镇单位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住房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公差管理制度、职工教育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财会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文印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管理制度。“两项制度”的实施,对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进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建立了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为强化理论学习,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镇党委制度出台了《营盘镇关于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规范了镇村两级干部职工的学习考核制度,定时间、定内容、定目标,适时开展集体学习。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学习十八大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与实际查找整改问题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工作与开展“群众路线纪委、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习目标、内容与干部职工年度综合考核紧密结合。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严格对照廉洁从政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逐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又要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省纪委“九个严禁”的现象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廉政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始终坚持“三个学习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由党委书记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每1个月学习一次;镇级机关干部和基层村“两委”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制度,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学习;基层党员学习日制度,由包村工作队和村党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每半年至少学习1次。
四是深入开展了对村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结合村“两委”换届,加强对基层“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先后举办村“两委”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2场次104人次,集中组织强化学习,并开展了任前廉洁从政党纪政纪警示教育;新一届村“两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接受谈话人数52人。通过组织多廉政教育,及时指出和整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村“两委”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临沧市凤庆县纪委 许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