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政治与财政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25 13:41: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廉洁政治”,这表明党不仅仅把反腐倡廉建设看作党内事务,而且当作关系国家政治走向的重要事务来对待。建设廉洁政治是一项内容复杂、参与面广的系统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拓宽了反腐倡廉的空间,其核心就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局中筹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落实。

财政部门是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是高风险部门,我作为从事财政工作十余年的干部,深知廉洁工作的重要性,将从财政工作入手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任务,就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昆明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安宁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及省、市政府作出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全会、市“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责任落实,切实把一岗双责作为战略工程来抓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职责。

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财政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领导班子履行全面领导责任。研究部署并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坚持分工负责、责任到位,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考核措施有力,使每个领导干部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问题。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队进行检查考核,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行谈心谈话。坚持定期督办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机关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制度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等任务落实。

二、注重廉洁意识,切实把教育培训作为基础工程来抓

作为公职人员的干部,是政治权力的执掌者,自身是否清正直接影响政府的清廉和廉洁政治建设。每一位干部都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必须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使广大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绝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教育来抓,从财政干部日常管理中抓起,建立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机制。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教育的基本形式,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以及“九个严禁”作为中心学习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让干部职工掌握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义,把握从政修身的基本准则;坚持把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结合起来,用典型案例警醒人、用革命传统教育人、用先进事迹激励人;要使干部职工坚定立场、保持本色、不辱使命,算清人生“七本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张、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时刻保持理智清醒的头脑,恪守为民理财的职责。

三、注重规范管理,切实把源头防控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财政作为政府的管理部门,要把清廉的要求贯彻到公共权力行使中去,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和政府运行成本的低廉性。以深化财政改革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形成“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为目标,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多方融入,积极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研究制定财政运行中的工作规则和规程,完善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上下联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运行流程情况表》、《廉政风险防范表》等,通过细化权力运行流程,让行权具体人员、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责任范围、办理程序和时限、相对人的权利等一目了然。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用制度制约人、用制度调动人、用制度激励人,为财政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履行反腐倡廉源头治理的职责,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和会计监督,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资金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资金分配和支付到那个环节,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评审及绩效评价,形成财政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和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使财政改革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劲动力。

推进效能政府建设。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安宁市公务出国经费、批次和公务接待支出要减少10%以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督促部门用好用活现有财力资源,今年预算执行中除上级出台新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外,市级财政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政府清廉,核心是行政行为阳光透明。党和国家要依法保护、鼓励人民对政府的监督。社会民主监督这是反腐倡廉建设对科学发展观的一种践行,如何做好社会民主监督,必须围绕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进而激活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决策要透明。广泛听民意,躬身寻良策,调研听真言,增强与群众的互动,决策源于群众需求,争取群众最大支持,防止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断层”,实施中遭遇群众“抵触”。二是信息公开要透明。一些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大事、实事,以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晓,避免被“讹传”,防止被“误读”。三是行政过程要透明。将政务实施全过程公开,执法全程网上公开,定期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随时对政府工作公开答疑,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疑,赢得公众理解支持。四是行政程序要透明。实现阳光办事,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让群众办事知道找谁去办、办事必须符合什么条件,什么时候能把事办完,办事不满意找谁投诉,不用托人、不走关系就能办成事。五是培养全民的监督意识和习惯,做到处处有监督、时时有监督,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监督配套、执行有力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注重发挥职能,切实把服务大局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坚持把加强政策制度执行力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努力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的全面完成。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广大财政干部自觉同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在政治、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力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财政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的力量,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核查、综合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涉及财政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财政内部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大对内部政策制定、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金分配和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五、注重能力培养,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提质工程来抓

人才是第一资源,我们必须按照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营造以“忠诚、守信、敬业、包容“为内涵的财政精神文化,构建以“勤学、务实、团结、奉献”为内涵的财政行为文化,构筑以“崇德、尚俭、清廉、守则”为内涵的财政廉政文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总而言之,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理财为公、服务民生、厚德博爱、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财政理念,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让廉洁成为一种社会文化、一种价值取向、一种不懈追求,推动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