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一封署着数位群众实名的举报信寄到了福建省武夷山市纪委,反映该市崇安街道崩埂村村委会主任占建东受贿、索贿等问题。武夷山市纪委高度重视,随即展开调查,最终查实:占建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3.35万元。
2011年4月19日,占建东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
上任伊始就想着如何“用好”权力
2006年,头脑灵活且能力颇强的占建东经过选举当上了崇安街道崩埂村村委会主任。崩埂村地处市郊北面,是城乡结合部,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然而,上任之初,占建东不是想着如何发挥该村的优势,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而是认为自己这位置来之不易,特别是想着自己任职时间只有三年,因此占建东一门心思琢磨的是如何充分利用好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
占建东终于等到了机会。2007年年初,省外的某驾校希望能在崩埂村投资开办分校。该驾校在崩埂村如愿租好场地后,占建东亲自带着驾校股东跑土地所、建设所、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帮助办理相关证件。一天,占建东带着驾校某股东去崇安街道办把相关事项全部办完后,该股东在车里递给了占建东一个装有3000元的红包,占建东笑着接了过来……
精心设计圈套以获取更多好处
占建东的目的可不仅是这3000元。随着驾校动工建设的时间日益临近,占建东开始盘算,如何从这项工程中获取更多好处。占建东想到了一个“拖”字,并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
一方面工程如期开工后,占建东暗地纠集村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到工地“挑事”,工程总是做不了几天又得停下来。每到这个时候,占建东就会出面摆平,顺便向驾校股东提出一些“小要求”。
另一方面,占建东多次向驾校股东之一的邱某提出收取管理费问题。邱某终于明白其实所谓的管理费就是“好处费”。为了工程能顺利推进, 2008年11月,邱某给了占建东5万元。事后,占建东与参与“设套”的村干部李某、占某以及村民衷某平分了“好处费”,每人分得1.25万元。
只要经手都要收取“好处费”
占建东贪心的脚步并未停下——
2008年年初,占建东收受承包林家小组、上井小组和湖??尾小组巷道硬化工程的包工头吕某所送“好处费”6000元。
2009年,占建东帮助在崩埂村搞特种养殖的村民叶某争取到3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后,于2010年初,收取叶某“好处费”2000元。
2009年7月,崩埂村村民杨某通过招标投标承包了该村自来水工程。为了顺利施工,杨某等承建方以入“干股”的方式邀请占建东入股,占建东收受杨某贿赂1万元。
……
对于经手的项目,占建东雁过拔毛似地收取“好处费”,崩埂村的小水坝、水渠、村土方道路平整等小工程,占建东都从中捞取了“好处费”。(谢家星 王纬? 吴晓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