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译】全句意译为:有仁德的人用财富来发展、成就自身,没有仁德的人则利用自己的身心去聚敛财富。
【解读】这是“发财”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最早出处。东汉大儒郑玄将这句话注解为:“仁人有了财富则务于施与他人,以此来立身立名;不仁之人则将身心投入到敛财中去,以追求财富的积累。”如何处理仁德与财富的关系,是治国之道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以财发身”还是“以身发财”,是判断“仁”与“不仁”的标准。为官者应当以自身道德的圆满为先,将财力用于完成自己的事业,而不应当利用自身的地位和权力,使自己沦为追逐财富的工具。古人的告诫,值得所有领导干部对照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