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企业负责人甲在投标A市B区某建设项目过程中,得知社会人员乙与对中标有关键影响的B区住建局局长丙相熟。

张某系A国有投资公司负责人,李某系B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2013年,二人商议,以虚假支付B公司咨询服务费的方式,从A公司套取公款100万元,由B公司缴纳10万元企业营业税后,张某分得70万元,李某分得20万元。

2020年5月,某市委巡察组发现某局20万元公款去向存疑,遂将该线索转市纪委监委予以核实。经调阅会计凭证,该局某处长甲经手报销上述20万元,且发票来历存疑。

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增加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纪行为,笔者拟结合工作实践,从内涵、外延两个方面,谈谈对这一违纪行为的认识。

A,男,中共党员,某市副市长。2018年3月,A利用职权为本地B公司老板张某谋取利益后,见B公司某一药品销售供不应求且利润巨大,便提出由其父代销B公司部分药品,张某同意。A父以出厂价在B公司拿货,再以统一中标价销往附近医院,从中赚取差价。

漫说党纪 | 权权交易行为

赵某,中共党员,某县林业局局长。2019年8月,赵某在得知本县将对符合条件的林场开展养护补贴后,在一场饭局上将该信息告知好友王某,其明知王某承包的林场不符合条件,仍建议王某“想办法”申报补贴。

怎样制定初核方案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行为

违规为自己妻子办理低保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有职务的医生收受贿赂之罪名辨析

套取行业协会资金涉嫌何罪

两次收钱后又两次退钱 受贿数额怎样计算

【典型案例】王某,中共党员,某市某区某镇劳保所所长,其在为父母办理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了解到,如果补缴人员有基层工作经历,每月即可多领取部分养老金,因此王某明知其父母无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经历,仍在申请表上为其父母虚构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时间并私自盖章通过镇级审查。

上述案例中,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产生了分歧。

章某,女,中共党员,A市某区医院财务科原科长。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章某按照该医院院长沈某的要求,利用全面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开支方式先后10次套取公款79万元,存于章某私人银行卡上,用于该单位违规宴请、购买烟酒以及发放津补贴等支出。

俞某,S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民警。2019年3月,俞某在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案件中,依法抓获喻某某、惠某某、李某某等5人。在上述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俞某依职权将上述5人的涉案手机进行扣押,因该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室处于装修改造阶段,由俞某作为案件主办民警对上述5人的手机进行保管。

这是一起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犯罪的案件。

王某,某省A国有招标采购公司(简称A公司)业务处处长。

王某,男,中共党员,B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19年,根据B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王某被抽调参与该市安置房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对异地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接送及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开发商张某为中标安置房建设项目,向王某送好处费10万元,并另给王某10万元,委托其向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5名成员每人送2万元,请求评委会予以关照,最终张某中标该建设项目。后王某被B市纪委监委查处。

何某,中共党员,某国有控股银行A省分行(简称A行)行长。2017年7月,A省民营甲公司负责人李某请托何某帮其公司融资5000万元。因甲公司无经营业绩和抵押物,不符合A行的贷款条件,无法直接从A行融资,于是何某承诺帮忙从其他渠道融资,但事成之后要求占甲公司30%的干股,李某同意。

持第三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商铺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受贿数额,受贿数额为目前商铺的市场价值130万元。笔者认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张某收受商铺的时间为2010年,其主观认识的受贿数额应当以当时商铺的市场价值50万元来认定,而不能以案件查处时的商铺市场价值来认定。因此,房屋的增值部分80万元不属于受贿数额,属于受贿所得产生的孳息,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5年11月,金某某在因公出国前,收受黎某某送给的1万欧元(折合人民币6.52万元);同月,收受黎某某送给的12万元现金。前述款项均用于个人消费。

在监管企业报销个人费用是贪污还是受贿

2018年10月,刘某与田某去北京出差时,到某商场购买物品,购买过程中,田某相中了一只5万多元的玉镯,但带的钱不够。刘某说,用从单位预支的钱垫付吧,回去再处理。回到公司后,田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