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与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推动重大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4-05-09 15:26:47   来源:云南日报

“为‘麒麟速度’点赞。”不久前,麒麟区纪委监委随机到企业走访,曲靖市某公司负责人对麒麟区行政审批局的服务效率竖起大拇指,得益于当地政府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公司很快就拿到了施工许可证,为开工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这是全省深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和其他省级有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对标对表省委部署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着力推动“阳光行动”走深走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各环节的监督,推动规范投资项目审批行为,持续破解营商环境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合力营造依法审批、清廉审批、高效审批良好局面。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云南省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深入实施规范重大项目决策、重大项目审批监管职能失守整治、招投标领域整治、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整治、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后,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着力增强派驻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重点督促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确保每项重点任务能落地、有人干、见实效,坚决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阳光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阳光”。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当地党委、政府狠抓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建设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着力打造州县一体化的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高效运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检查,推进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评标场所随机、评标工位随机、评标专家随机)。去年以来,在开展“三随机”异地评标基础上,全州常态化开展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等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时间、空间上的分离,促进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采取自查自纠、县市交叉抽查、州市交叉检查、省级重点核查、问题反馈及整改、全面总结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亮剑,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等腐败问题发生。同时,探索实施项目失信、行贿人等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用好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集中共享、统一开放。

原样照搬执行的机械观念,不行;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不成。着眼于推动形成有效联动、高效协作的行动格局,保障“阳光行动”深入开展,全省各级各部门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统筹监督力量,搭建协作平台。保山市突出机制牵引,在工作会商方面,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督促、一季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信息共享方面,强化专班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共享各类监督信息,推动结果成果运用最大化。在线索移送方面,明确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专班,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反馈。在问题整改方面,按照谁的问题谁整改、谁监管谁牵头、谁分管谁督促的原则,全方位、全过程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在监督联动方面,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和专班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在推动“阳光行动”落实落细的过程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边加强调查研究,一边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行使审批职权、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让服务“阳光普照”。以玉溪市为例,监督推动下,该市积极探索创新,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具体说来,在降低门槛上做加法,推出证照分离、一照多址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非禁即入落实;在清除壁垒上做减法,纠治14类违规为项目“开绿灯”“闯红灯”的问题;做好激发活力的乘法,通过网上办、减流程、降费用等方式简政便企,着力营造“四季如春”、公开透明的项目审批环境。(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