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08 09:23: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由党的云南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监委)由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云南省的监察机关。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省监委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省委巡视机构是省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省委工作部门,省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州(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省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省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省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出)机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省委巡视机构贯彻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视。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2个,由省纪委办公厅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有2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八监督检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国际合作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室。省纪委监委设有派驻(出)机构35个,其中纪检监察工委2个,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委托昆明市纪委监委管理。

所属单位4个,包括:

行政单位1个:中共云南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省委巡视机构下设巡视办、第一巡视组至第十巡视组。

直属事业3个单位: 《云南纪检监察》编辑部、云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所属单位除省委巡视办外,其他3个直属事业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两个维护”增强监督刚性,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立场和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围绕“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实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围绕“关键少数”提升监督质量,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

2.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督促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创新警示教育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

3.常态长效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金融、国企等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重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以及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完善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长效机制,促进作风问题纠治“数智化”迭代,深化风腐同查同治。

4.坚持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严格纪律执行,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

5.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开展“2+X”轮巡视,有序推进政治巡视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制度体系,健全重要配套制度,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对村巡察,加强省直单位内部巡察规范化建设。从严从实抓巡视整改,完善巡视整改全周期流程制度,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工作机制。

6.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推动基层监督力量整合。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加大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的支持力度,加强纪法衔接监督。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构建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

7.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取得更大成果。完善“行动+清单”工作机制,制定“十大行动”年度工作清单。协助省委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将清廉云南建设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选取若干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整治主体责任,把清廉建设具象化地落实到省域治理中。

8.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云纪铁军”。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上、作风上、廉洁上、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带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落细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更加有力地从严管理,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激扬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自律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4年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

在职人员编制854人,其中:行政编制8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7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5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98人。

车辆编制85辆,实有车辆8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384,170,316.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170,316.6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上升10.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减少13,456,701.56元,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50,285,366.85元,项目预算资金和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一增一减最终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0.6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384,170,316.67元,其中:本年收入333,883,525.82元,上年结转收入50,286,790.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883,525.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减少13,456,701.56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0,285,366.85元,项目预算资金和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一增一减,最终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0.6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384,170,316.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170,316.67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09,525.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扣减了派驻机构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5,060,790.8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0.3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减少2,026,700.00元,本年度机动经费批复在项目预算中,机动经费项目资金增加4,370,000.00元;二是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了47,942,066.85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61,352,489.41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服务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机关服务197,479.80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机关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26,386,790.85元,主要用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2,051,967.70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4,055,3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31,500,000.00元;办案特勤专项经费2,000,000.00元;办公用房租赁和物业保障经费1,398,0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考核专项经费570,800.00元;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4,000,000.00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4,884,5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6,500,000.00元;省留置中心及办公区正常运转保障经费22,835,800.00元;省留置中心运行经费2,766,200.00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征订经费7,600,000.00元。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9,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综合修缮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3,660.00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80.00元,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1,647.52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出)机构、省委巡视机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04.73元,主要用于缴纳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01,386.53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出)机构、省委巡视机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3,025.55元,主要用于缴纳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377,771.48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派驻(出)机构、省委巡视机构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020.00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171,893.10元,主要用于缴存委机关、派驻(出)机构、省委巡视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案件办理、办公设备购置、谈话室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总额10,82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0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93,7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增长2.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00,7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7,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7次,共计接待35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05,200.00元,较上年增长250,000.00元,增长3.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5,2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5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拟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预算绩效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因我单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不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省监察委员会: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整合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省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省纪委合署办公。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4,170,316.6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60%,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度基本支出因减少派驻(出)机构人员公用经费减少13,456,701.56元;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2,026,700.00元,2023年度项目结余结转资金50,286,790.85元和部门机动经费4,370,000.00元批复到项目资金中,导致项目资金增加50,285,366.85元,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一增一减,全年预算支出增长10.6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6,980,642.5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43,683.84元,固定资产321,867,926.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669,032.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766,20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619,567.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76,2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328,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