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丨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

发布时间:2024-05-28 19:47:22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条例原文】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们党向来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收礼,尤其是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违规收礼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应当抓早抓小,及时纠正,防止收礼行为逐步发展为权钱交易的受贿行为。在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常常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当事人判断对方所送的礼品、礼金不会影响公务执行,是否可以收受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党组织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的主观判断。这里所说的“可能”,主要是指预防性,即具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就应当禁止,而不能等到已经产生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后果才去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次条例修订,将“消费卡”改为“消费卡(券)”。将“消费卡”改为“消费卡(券)”,增加一字,含义深刻。当前,随着技术的发展,各种消费卡(券)花样翻新,尤其是借助电子科技手段使违法违纪行为更趋隐蔽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条例修订坚持靶向施治,直指问题症结,规定更为具体精准,内容更为规范严谨,充分彰显了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主要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与公正执行公务相冲突,既包括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也包括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所赠,还包括其工作业务范围内外商、私营企业主所赠,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赠。例如,下级向上级、工作对象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公务过程中向工作人员、向领导干部家属赠送等。这里主要约束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只要具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就是不允许的,就构成了违纪。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共产党员纪律学习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