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原文】
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是此次条例修订新增加的条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所谓“政治骗子”,就是通过虚构“特殊身份”,把自己伪装成高级干部的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等,他们散布所谓的“内幕消息”,以“牵线搭桥”、“提拔重用”、“摆案抹案”等政治利益诱惑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达到骗权、骗钱、骗项目的目的。行骗者,骗的是信任、是权力、是金钱;受骗者,谋的是升迁、是揽权、是官威。他们狼狈为奸、各取所需,勾兑的是政治利益,驱动的是个人私欲。政治骗子大行其道、招摇撞骗,是典型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声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本身就是丧失理想、忘记初心的表现。他们之所以被政治骗子牵着鼻子走,或是为了谋求仕途上的所谓“进步”,或是为了寻求更多不正当利益,还有人是为了“搞关系”来躲避组织审查。但是,这些做法终究是徒劳的,甚至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政治骗子骗取大量金钱。作为党员,既不要结交政治骗子,也要警惕被政治骗子利用,更不能自己充当政治骗子,这都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开除党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增加了对政治骗子相关问题的处分依据。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共产党员纪律学习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