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聚焦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开展镇村一体化巡察,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走好群众路线,擦亮巡察探头。巡察的权威来自党组织,巡察的力量来自广大人民群众。海门区坚持发扬群众首创精神,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将群众智慧转化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工作成效。在巡访力量上,组建一支由专兼职巡察员、村级纪检委员等熟悉巡察工作、农村工作的采“风”队,走村串户收集社情民意。在巡访制度上,建立巡前回访宣传制度,巡前现场走访了解镇村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宣传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夯实巡察基础。在巡访方式上,开展即巡即宣,通过张贴巡察公告“留文”、使用乡村大喇叭“留声”、借力微信公众号“留影”等方式,对“巡察组来了”广而告之,切实提升巡察知晓率;推行“码上访”,在区、镇、村三级公示网络调查问卷二维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实行“错时访”,分对象排定走访时间节点,早访纯农户、“八小时内”入企访商户;灵活开展“定向访”,对有信访事项或向巡察组反映事项的群众,根据群众确定的时间,采取上门访谈、电话访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
贯通监督力量,确保巡中见效。边巡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政治巡察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重要举措。海门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大边巡边查、边巡边处、边巡边改力度,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深化“巡纪”融合,实现巡察监督与执纪执法同步推进。2021年9月,镇村一体化巡察开展以来,通过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目前已给予32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留置6人。推进“巡审”贯通,巡前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巡中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巡察,让巡察监督更有效。如联合区审计局对某土地复垦项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即巡即审,巡中立案查处3人。强化与其他监督力量协调联动,发挥协同效应。如针对巡察发现的某村白对虾养殖场违规问题,巡察组会同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力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坚持上下联动,抓好巡后整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海门区围绕“谁来改、改什么、如何改”,在镇村一体化巡察中区分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镇(村)域性问题和延伸性问题,找准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一体改、成效一体评。区委巡察机构向村(社区)反馈个性问题清单的同时,明确镇党委负有牵头抓总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梳理村级共性问题,向镇党委直接反馈,如问题涉及区级层面,通过向区委提交巡察专报、协调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点面结合解决问题,以巡察整改质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如,在包场镇开展镇村一体化巡察时,发现有的低保户房屋存在破损,因达不到危房改造条件,无法启用相关补助资金。对此,区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协调会,推动区镇村三级联动解决维修资金缺口问题。与此同时,向区委报送巡察专报,推动全区层面拉网排查低保户、分散五保户住房情况,对破损房应修尽修,让258户农村低收入群众实现住有所安。(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黄燕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