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联系的村、站所一起研究分析如何抓好问题整改较少。”“针对‘直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整改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要加快进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对症施策,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到位。”……近日,永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中期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整改进展、核查整改工作成效,一针见血地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严肃监督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监督检查过程中,各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照整改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成效巩固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有效措施,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严格对账销号,切实把好巡察整改关,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责任到位、问题见底、成果归仓。
据了解,为持续跟踪问效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每一轮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永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巡察机构组成专项评估组,严格对照“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5项指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逐一“过筛”。被评估为“一般”的,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责令被巡察党组织重新整改,并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被评估为“较差”的,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视情况提出问责建议,并责令重新整改。
在抓实抓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的同时,永平县还注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分类移送处置,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毕李艳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