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3-02-01 18:21:0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由党的云南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监委)由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云南省的监察机关。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省监委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省委巡视机构是省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省委工作部门,省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州(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省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省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省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出)机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省委巡视机构贯彻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视。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纪委省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省纪委办公厅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有2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八监督检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国际合作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室。省委巡视机构下设巡视办、第一巡视组至第十巡视组。省纪委省监委设有派驻机构33个,纪检监察工委2个。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部门所属单位4个,包括:

行政单位: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机关

直属事业单位: 《云南纪检监察》编辑部、云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实践,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工作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协调协作,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提升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第二,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云南实践的制度规范体系。促进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制定和修改规制,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配套制度。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泛化,也防止问责简单化。

第三,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精准发现、严肃查处。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用好专项治理,持续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整治,更加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

第四,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打造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做实清廉单元建设,丰富清廉单元建设内涵,深化清廉建设行动,持续放大清廉之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五,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始终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工作机制,严查重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坚持“全周期管理”,把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提升“通篇文章”质效。

第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全系统提高履职质量。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规范“组”、“地”对口协作,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以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整体设计,构建综合监督工作平台。

第七,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强化能力建设,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强化廉洁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4人,其中:行政编制8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7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5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67人。

车辆编制85辆,实有车辆8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7,341,651.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4,444,908.7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以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和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对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巡视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了年初预算,对办公用房物业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培训经费进行了适当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7,341,651.38元,其中:本年收入344,444,908.77元,上年结转收入2,896,742.6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4,444,908.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以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和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对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巡视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了年初预算,对办公用房物业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培训经费进行了适当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341,651.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341,65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66,227.38元,较上年度的192,414,600元增加30,151,627.38元,主要原因分析: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24,775,424.00元,较上年度的113,935,300元增加10,840,124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以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和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对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巡视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了年初预算,对办公用房物业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培训经费进行了适当调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73,845,883.16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系统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发放干部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25,2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委巡视办公室巡视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805,963.82元,主要用于3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6,282,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33,000,000.00元;办案特勤专项经费2,000,000元;监察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4,000,000元;雨花工作点运行经费27,669,700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5,050,000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征订经费4,750,000元;纪检监察刊物征订经费2,85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7,000,000元;省委巡视组巡视经费25,2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900,700元;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专项经费632,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3,66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待遇发放及离退休干部开展日常活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8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事业人员开展日常活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62,426.24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巡视组、派驻机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20,192.85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巡视组、派驻机构2023年度退休的干部职工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77,024.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778,668.61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巡视组、派驻机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7,304.46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3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76,972.24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巡视组、派驻机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9,476.00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3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361,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机关、巡视组、派驻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5,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贫困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58,660.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2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435,660.7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43,7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无变动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00,7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3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7,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7次,共计接待3540人次。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55,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5,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5辆。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但我单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性质均涉及国家秘密。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省监察委员会: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整合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省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省纪委合署办公。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7,341,651.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341,65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66,227.38元,较上年度的192,414,600元增加30,151,627.38元,主要原因分析: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24,775,424.00元,较上年度的113,935,300元增加10,840,124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以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和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对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巡视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了年初预算,对办公用房物业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培训经费进行了适当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部门资产总额552165217.52元,其中,流动资产11929256.54元,固定资产41952864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891653.97元,无形资产40815666.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9543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066791.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4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49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