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纪委监委‘推磨式’检查中,发现公务用车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由风及腐、风腐同源的警惕性还不够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
近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来到省委编办,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同省委编办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这是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与4家驻在单位常态化开展专题会商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有效衔接、一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近年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会商工作作为与驻在部门面对面交流的主要渠道,形成专题会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深做实派驻监督。
专题会商应该“怎么商”“商什么”?对此,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制定了《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专题会商的具体方式、内容和程序。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让专题会商取得预期效果,会前,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做好数据整理、案例分析、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收集整理年度驻在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整改、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日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监督执纪情况的通报,在会上进行通报,直指问题、见人见事,确保专题会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此外,在会商会上,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共同讨论研判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分析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信访举报、廉洁风险、权力寻租、党风廉政状况,特别是综合分析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研究解决瓶颈问题和存在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会商机制是我们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驻在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的有效载体。”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做深会商“后半篇文章”,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切实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沐海佳 || 责任编辑 吴刘继)